2016年2月7日 星期日

島國前進竹苗論壇 #5 加速吧,新竹?——新竹R1道路與土地徵收



島國前進竹苗論壇#05
〔加速吧,新竹?——新竹R1道路與土地徵收〕

選前,新科新竹市長林智堅掛滿大街小巷的競選口號,叫做「加速吧!新竹」。

問題是,這到底是要加速向財團的傾斜?還是往人民的幸福?

新竹香山老農民陳文賢,為捍衛世居百年的農地,幾度登上媒體版面。他的農地曾八度被徵收,從山上逃濱海,兩甲剩兩分。如今,將一分不留。這條將畫過他家的「R1道路」,是為誰開路?

在前市長許明財任內強力推動下,「R1道路」宣稱是為了節省「2.8分鐘」的路程,要花46億強徵農地、加以開發。對外宣稱的說法,是為了從「自經區」、生醫園區、到健康運動園區等天馬行空的政策鋪路。

事實上,更多當地民眾,懷疑這項建設,根本是獨厚建商未來在道路沿線的利益。

如今藍天變綠地,選前一再被質疑「代表建商利益」的新市長林智堅,雖一再撇清建商色彩,卻也從未對「R1道路」正面表態。

選後,我們更該重新檢視,「加速過後的新竹」,將往何處去?

本次座談,邀請R1徵收戶農民陳文賢、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明芝律師、廢除R1行動聯盟汪生一同與談;除了理解現行土地徵收制度的問題,也讓我們對彼此身在新竹的處境,能夠有進一步認識、交流、對話的機會。

講者:
陳文賢(R1徵收戶農民陳文賢)
李明芝(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汪生 (廢除R1行動聯盟成員)







延伸導讀:
徵收七連莊—陳文賢家族的百年悲傷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74663358

島國前進竹苗論壇 #02 太陽花運動,所從何來?--《無岸的旅途》新書座談會



紀錄者:島國竹苗最美人妻小高

主講人:
李志德 兩岸資深記者
與談者: 徐斯儉 教授
時間:1031113()19:00~21:30
地點:嚮茶交大店2

座談會開始:
1.     觀眾自我介紹
2.     引言:『穿越兩岸之眼,解放禁忌知識』,今日所講之內容是書的前提,包括歷史情境、撰寫邏輯,對中國的研究,而非本書的內文。
1.)       中國,禁忌的知識。被定位為匪情,並非單純知識而是政治鬥爭的工具。
l   播放寒流電視劇片頭,主要描述中國共產黨建黨之出到大飢荒的年代。這是國民黨政府作為一個國民的精神宣傳、正式動員,讓其對中共產生仇恨與恐懼
l   國民黨政府實際上對當時中共的情況頗為瞭解,因為消息來源根本是同一群人,稱之自新的台共
2.)       包德甫介紹-文革後進到中國的第一批西方記者,著有《苦海餘生》,此書在記述各方面中國大大小小的事情
3.)       李永得、徐璐介紹-自立晚報的記者,促成兩岸新聞交流的最後一擊,時間約比包德甫晚10年,但台灣記者會受到中國的管制,無法像包德甫那樣紀錄。而范麗青(現為國台辦發言人)則是第一個到台灣採訪的中國記者
4.)       1993年新加坡辜汪會談,建立所謂『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然而過度專注此原則會窄化對於中國的研究與認識,忽略了那時改革開放、正積極轉型的中國
l   (先論馬政府,之後才講扁政府的兩岸關係)2008年後馬政府對中國卻只剩下話術,有非常多的16字箴言,過於簡化,並未整個觀看中國局的局勢
l   台灣公共論壇並沒有真正去瞭解中國的崛起,而只專注在『一個中國、九二共識』
5.)       2005.04.29連胡會開啟了所謂的兩岸政商財團從中獲利,並且為第一優先的利益分配
l   台灣是一個『次國家』的地位,將持續往下沉倫
l   在國際場合與中國官方代表面會時,台灣代表團都是藍軍、財團董事長等人,這些代表台灣的人都是『民』,不具代表台灣的合法性
6.)       20042006年中民進黨與中共才有所接觸,稱之『緩起暴落』關係
l   20002004中共認為扁政府是過渡政府,因此並不願與之打交道
l   為何緩起?在於陳水扁又繼續執政,中共重新評估,因為他們只跟有實力的人談判
l   為何暴落?在於陳水扁的統治正當性出了問題(貪污等事件),中共認為陳水扁已沒有用,就像為何馬習會永遠不成,可能也是此道理
l   扁政府在兩岸關係上並非沒有作為,例如兩岸直航,其模式如『澳門模式』,並且經過中國學者肯定:兩岸事務性協商和經貿合作提供了切實的成功經驗
7.)       民進黨似乎自認也對兩岸政策不如國民黨,實際上是不願梳理執政的過去,只會複製國民黨那套
8.)       太陽花學運後,國民黨對中國的政策真的是正確的嗎?人口結構的轉變,以90年代那套思維還適合現在嗎?可能要等到11/29連勝文選輸後,他們才會認清事實
9.)       從柯文哲所謂的『器官移植、捐贈』案例,去翻轉兩岸關係戰線,使原本只厚待資本家變成保障百姓,讓兩岸協議為人民服務
10.)   尋找參照系,例如:香港、內蒙古、西藏
11.)   解放禁忌、建立我們自己的中國知識,眼睛離開兩岸關係,瞭解中國底氣、才免於被其操控
3.     徐斯儉教授的回應
1.)       太陽花學運揭開李志德書中所說的『祭司集團』的一角
2.)       佔中、太陽花學運即是對抗中國共產黨黨國資本主義的一種行為、全體政略的一部分
3.)       2005年中共使用兩手策略,一邊與民進黨交涉,一邊與連戰交涉,即是在找下一個代理權,他們知道台灣之後的執政會政黨輪替
4.)       中共固定模式:放利-代理-胡蘿蔔(大餅)
5.)       當台灣對於道德與利益該如何選擇?
6.)       政治學101課:誰有權力就不要信任他
7.)       搞清楚公民力量的立場,政治人物在爭『代理權』就會鬥爭、分裂,在其政黨鬥爭中完成我們的訴求
4.     Q&A
1.)       馬英九一項標榜自己『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就算面對祭司集團的分權,終究只能打落門牙和血吞;所以請問李先生,馬英九在剩下來的兩年任期內兩岸關係的處理上,是否還可以始終如一走下去?不可以的話,又會受到誰最大的牽制?
A:馬英九與祭司集團的關係就像人與癌細胞的關係,剩下這兩年的期間他不太可能與之割捨。需注意中共眼中的蕭萬長角色,並非我們所看的前副總統,更是紫金山峰會理事長,他這是某一個利益的山頭,並非台灣的代表。如果馬英九想要談好服貿、貨貿,追求所謂的歷史定位,他則無法與祭司集團切割;但馬英九現在卻有進行軍購,這六年來他從沒作過這種事情,他這行為至今我也無法參透
2.)       為何蔡英文要K吳釗燮的頭?
A:我所觀察到的蔡英文是一個喜歡把權力握在手上而不可見其底牌,在有限的空間中操作最大的利益,他是有繼承到李登輝的作風。為何蔡英文敲吳釗燮的頭,正是因為他露了蔡英文的底牌。如果蔡英文對人民就是『你信我得永生』的觀念,那我並不欣賞,期許蔡英文可以對人民再透明一點。
3.)       中共以商逼政,那我們有沒有力量可以反擊?
A:最大的兩股角力就是美國的TPP跟中國的RECP,台灣本來就是在這之間苟活。現在一直提到一個名詞『新冷戰時代』,其實台灣還是要看太平洋的那頭(美國),而不是只看中國。
4.)       台北市長選戰,國民黨黨內初選馬英九公開亮票支持丁守中,馬英九非祭司集團而是文官集團,那這次連勝文出來選,代表在國民黨黨中祭司集團獲勝,若11/29是柯文哲獲勝,馬英九是會懸崖勒馬還是繼續沉淪?
A:文官集團是否會反擊,還是繫於馬英九一念之間。
5.)       民進黨政治光譜定位問題,太陽花起來後把民進黨往光譜的中間推,民進黨是否是比較好的執政黨?
A:民進黨其實與國民黨沒什麼差別,但2005年謝長廷去中國的時候,完全不提自決權。關於台灣人民自決權這部份是不可被出賣的。
6.)       地方層級選舉或地方勢力是否受到中共的重視?
A:台灣有非常多浮出的中共代理人,舉例香港佔中活動,就有些人跳出來反佔中,被稱作西環乾兒子。建立一支代理人部隊絕非不能想像之事,像是選風敗壞之地或選民極少之地,都是較易被操控,可以從中觀察。

7.)       補充徐斯儉教授所說:若2016民進黨執政,太陽花其實是牽制民進黨的力量,同時也是民進黨最大的朋友。在政治光譜上,民進黨需要有人監督。在這次太陽花運動後,中共擔心:1.21條協議民進黨認不認?2.害怕民進黨受太陽花牽制。






島國竹苗花之一瘦小魚心得:
大家一起討論啊~

太陽花學運帶出從2008到2014野草莓與野百合世代的醒覺與匯流。國家暴力、警察濫權,毀憲亂政,媒體言論自由面臨的威脅,國不成國的背後,更深刻的根源。

Q: 為什麼那位學者要罵林飛帆是王八蛋?

民進黨鮮明的自決主張,原是台灣可以和中共博羿的籌碼。身為第一大反對黨在2008陳雲林來台時,懷著一所有的奈替台灣埋下太陽花的種子(不是希望種子啦),這場激烈衝突產生的「暴力小英」與後來2012敗選的「最後一哩路」似乎成了龐大又重傷的身驅上更沉重的包袱,從此舉步維艱進退失據,最後在反抗勢力中趨向邊緣化。不禁問是否能責怪民進黨,還是該怪對經濟發展有強烈渴望而有著該向中共依賴錯覺的人民?還是一種命運的奈?

Q: 如果我們曾經是民進黨,我們會有選擇嗎?可以走出不一樣的路嗎?

2014王郁琦訪南京令人驚訝地他敢於說出中華民國、宣揚民主制度的實踐。與印象中的現實略有不同。

Q: 馬英九的文官集團既然與祭司集團有鬥爭的關係,張慶忠的強行通過服貿,是為了搶功媚共嗎? 既進行張慶忠此舉,陸委會為何一月要規劃兩階段審查?

一切的根源 歷史的共業

原來中國部份民眾對曾經建立民國的國民黨還懷抱著美好的想望,那種民初特有的風骨氣節,只可惜經過不到一百年,早已面目全非。

曾經,辜振甫在1998中國之行引用波茨坦宣言向江澤民直言中國政府「要面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這「捍衛國家尊嚴的勇氣和不卑不亢的風度」,令人崇敬。

而一切罪惡的起源從2005開始,祭司集團漸漸成形之後,為了利益、塑造兩和諧假象,竟操弄切割辜老的亡靈,扭曲他的人生。對比辜老與祭司們令人感到欷噓與沉痛的悲絕。

可以想像得出,那之後各種檯面上下的門戶大為洞開,在不知不覺中入侵台灣人民的生活。慈濟從2008年開始就成為中共在台灣的後門之一。

Q: 2005年開始形成的祭司集團,是中共政府有計劃性地發起主導?亦或連宋吳所尋求成局?是因為2004陳水扁的當選拖後了中共的統一時程不得不另闢突徑?

在我們這群人中,現在更要去思考的是在反中國因素的時候,該怎麼看待中國人?對陸生的接納程度,對其反抗者的政治庇護,對中國主張自由的知識份子支持。並「時刻以香港歷史自我警惕,借鑑香港的抗共經驗、參考他們的路線圖─以催化中國改變做為確保政治獨立的手段。」

感想是我們每一個人絕對不能小看自己,我們都是這盡黑暗中的點點微光。

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

島國前進竹苗論壇 #1 丟鞋,錯了嗎?



丟鞋錯了嗎
--論公民不服從 文字by Joy,小高

許多案件不能只看當事人做了什麼事情,而是應該更深入了解他為什麼會這麼做,而這也會影響他在法律上有沒有罪。鄧如雯雖然殺夫,但她長期受到丈夫凌虐,卻無法律保護,因此犯罪動機情有可原,最後雖然仍被判刑,但刑度也較低,更因此催生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促使人身保護令的存在。在刑法上,也不是所有的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要件,就成立犯罪;還有違法性、有責性等等的討論,至於為什麼要犯罪,就是一個違法性討論的問題。

言論自由一直是民主國家所追求的核心價值,他所保障的範圍不應該僅止於言語,更應該擴張到「象徵性言論」,也就是當人民用行為表彰他的政治理念時,也應該受言論自由的保障。公民記者傅東森設一個劉政鴻的靈堂被法院認為是抗議劉政鴻施政的表現,所以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自然不應該成立公然侮辱罪;輔大研究生阻擋警察、學生對行政院噴漆等等,是不是構成妨礙公務或毀損罪,一樣應該回到他們為什麼這麼做。就如同柏林圍牆倒塌之時,我們並不會指責推倒為強的人犯了毀損罪,反而是滿心喜悅的見證民主的進步。

相對地,陳為廷朝劉政鴻丟鞋,是因為劉政鴻不顧大埔案家屬的心情,執意前往靈堂致意發放慰問金,因此陳為廷才憤而丟鞋。一審法院認為劉政鴻在當下並無法執行公務,所以陳為廷不構成妨礙公務罪,但劉政鴻身為一個人民,有他自己的名譽權應該受保護,因此陳為廷將被視為不潔的鞋子丟往劉政鴻的頭上,已經侮辱了劉政鴻,因而判處一萬元,這樣的結果是不是可能侵害人民表達政治言論的自由,有待商榷。但對政治人物表達不滿的方式,必須在人民的言論自由與政治人物本身的基本權保障之間做平衡。

在很久以前,大家都覺得當官的人是高高在上的,是不可挑戰的,但這都是父權主義深植人心的結果。事實證明,為政者的所作所為,應該被人民監督,甚至應該虛心接受人民不同意見的表達,所以在司法體系上,法官也漸漸重視人民表達抗議的言論自由,而非傳統的父權思想。所以323事件被暴力鎮壓的被害人自訴江宜樺等人殺人罪,也被法官許可申請假處份,調閱警局錄影帶,追求真相。
公民不服從,在法律上呈現出來的,應該是我們要看的不只是當事人做了什麼,而是到底為什麼他要這麼做。政治人物的基本權利固然應該要保障,但是當人民是為了表現他的思想、言論,才去做毀損或公然侮辱的事時,名譽權和財產權應該要有一定的讓步。有人說,公民不服從應該是最後手段,但什麼叫最後呢?窮盡司法途徑才叫做最後手段嗎?要等到大法官解釋出來,恐怕連「民國」都不見了。

回到補正公投法,朝向直接民權是必然的道路。權力使人腐化,是亙古不變的道理。就如同美國的法院是採陪審制,法官的審判必須受制於陪審團的判斷結果,不能自行認定犯罪有沒有成立;但台灣卻是只有法官自行認定犯罪事實,這樣過大的權力,自然會不時耳聞法官貪汙的事件。而公投法也是一樣,現在的立法權只掌握在立法院手上,當執政黨和立法院沆瀣一氣時,人民要拿什麼保護自己?所以公投法是有它存在的必要的。從瑞士一年有好幾十件甚至百件的公投案,台灣卻是一件難成的現象來看,我們的公投法的確應該要補正。

Q&A時間
Q: 佔領立院、和占領行政院,哪一個比較重?
A: 若認為佔政院應該判比較重,其實是集權主義、威權主義的遺毒。在瑞士來說,佔領國會(立院)才是較不可饒恕的。(因為瑞士是內閣制)
Q: 狹義的公民不服從,若[不想承擔其刑責,是否還叫『公民不服從』?
A: 是否構成犯罪,跟是否願意承擔其刑責是兩回事。如果是從人民為什麼這麼做的角度來看,根本就不構成犯罪,所以也沒有刑責可言。按照現今馬政府的執政態度即是太過傲慢、官逼民反。所以公民不服從的展現也是情有可原。
Q: 關於劉政鴻被丟鞋案,若劉政鴻是以公民的角色告陳為廷,則法官該怎麼判?
A: 言論自由應優先於名譽保障。丟馬英九鞋子 0元、丟江宜樺鞋子 5000元、丟劉政鴻鞋子 10000元。這些案件層次上的差距、手段強度,是要視當時情況判斷。法律通常是在各面向下作艱難的權衡。當然也可以參考英美法的制度,用不同的案件去累積標準,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看不出個所以然。
Q: 323告江宜樺殺人案看法
A: 現正為選舉期間,法院很多案子都停下,可見我國司法有他的伸縮性。身為公民就是該監督政府、對於這個案子的行為算是好的開始,具有重要意義,不該讓政府的權利過大。

邱律師的職業結論:

律師的功用『避免過早知道真相』,即便人渣也有其權利!